中新网12月14日电 新华网刊载评论指出,中航油事件沸沸扬扬。早就听说一些垄断性国字号大企业的薪酬水平高,但高到什么程度,毕竟多是传闻。这回陈久霖“玩火”,总算顺带让我们明明白白看了一回谜底:据报道,被称为“打工皇帝”的陈久霖,年薪大约合人民币2350万元。
文章指出,2350万元!在中国,为一个月以百元或千元计的薪水锱铢必较的工薪族不在少数,为免了点农业税和多了点种粮补贴而露出笑脸的农民兄弟更不在少数。所有这些人,想必都会为这位“打工皇帝”的天价年薪而咋舌惊叹。
文章还指出,作如此对比,绝非“妒富”更不是“仇富”。如果中航油是陈久霖私人的企业,个人即便一年赚个几百几千亿,人们也无话可说;然而中航油却分明是个国字号企业,既然是国企,高管到底该拿多少薪酬,国人就有权“说三道四”。国企当然应该有合理的激励机制,近年来的改革也出台了不少必要的新政策。但是,这种激励机制,必须考虑几个因素:
第一,国企高管薪酬,究竟由谁说了算?由于出资人缺位,导致某些上市公司资产处于管理职责不清的状态,这就形成某些身为内部人的“打工者”为自己制定高薪酬并在公司内部获高票通过的怪现象。要合理确定垄断行业高管人员薪酬,关键是让出资人职责到位,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业绩考核评价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对垄断性国字号企业的薪酬水平定一个合理的标准。
第二,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必须与真正的业绩优劣挂钩。如果企业的经营质量没有“与国际接轨”,高管人员的薪酬就不能先“与国际接轨”。中航油长期靠垄断价格向国内航空公司供油,赚取暴利,这能算是真正的经营质量吗?依据行业垄断赚取的暴利作为薪酬标准,实质是国家和公众利益单位化、个人化。这实际上是一种恶意圈酬行为,其危害是掏空公司净利润,最终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第三,对国企高管的薪酬激励,应根据竞争性还是垄断性而区别制定。像家电等竞争较充分的行业,激励的标准可以高些;而石油、电信、电力、金融等行业的国字号大企业,就不能乱激励。比如石油行业,国际油价涨了,只知道让消费者去消化,这不是经营本事;一些公用事业想涨价,就来“听证”成本如何如何高,为什么不敢公开薪酬成本有多大?因此,凡是由于垄断形成的高利润,都不应作为薪酬激励的依据。
文章最后指出,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垄断性国字号企业高层的薪酬水平,与建立和谐社会大有关系。大量发展中国家的教训表明,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不仅严重影响经济效率,也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垄断性国字号企业关乎公众利益,决不能允许少数人将国家和公众利益单位化、个人化。(方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