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湖南省韶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亚辉近日涉嫌驾车致人死亡肇事逃逸,引起当地广泛关注。记者12月3日从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访获悉,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引起了湘潭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湘潭市纪委正对此事立案调查。
据介绍,11月27日晚6时45分左右,在韶山市市区韶山南路72号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韶山市人大代表、韶山乡石山村村委会主任唐运魁在道路右侧由东往西行走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无牌照两轮摩托车撞倒,紧接着一辆牌号为湘C-90898的2000型黑色桑塔纳在其身上碾过。唐运魁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于当晚8时零5分在韶山医院去世。据现场目击者说,摩托车和汽车肇事后,都先后离开了现场。
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调查,已确定肇事摩托车属湘乡市白田镇长江村村民文某所有,黑色桑塔纳属韶山市纪委所有。目前,驾驶摩托车撞倒唐运魁的赵某和搭乘该车的文某已被韶山市公安局治安拘留。驾驶桑塔纳轿车的韶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亚辉已被湘潭市纪委立案调查。
据交警队办案人员介绍,赵某、文某将唐运魁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约1至2分钟后,刘亚辉驾车搭乘其爱人郭某、韶山市工程公司职工匡某从伤者身上辗过。离开现场10多米后,3人下车来到围观群众面前,问了一句“发生了什么事”后,即驾车离开现场,将车开到了约两公里外的一洗车场洗车。
经现场勘查、湘潭市公安局痕迹法医工程师和韶山市痕迹法医技术人员共同取证、分析和尸体解剖,目前,事故鉴定结果已经作出,其结论是:摩托车将唐运魁撞倒后,造成唐倒地后脑部受伤昏迷,这种伤是一种有条件的致命伤;唐肋骨骨折、肾破裂、肝破裂,是由汽车挤压形成,属绝对致命伤。医院结论:死者系汽车挤压致呼吸衰竭等原因死亡,头部伤加速了其死亡过程。目前,造成唐死亡的双方责任认定还未最后作出。
虽然两位肇事者的责任尚未确认,但刘亚辉毕竟逃离了现场,消息传开后,在当地群众当中引起震动。经办案人员多次询问,刘亚辉承认当时是自己开的车,出事前,他们的车正会车,对方车辆灯光未变,车灯刺眼,造成瞬间视线模糊。视线恢复后,突然发现前方地上有个黑影,在绕过那个黑影时,车子有颠的感觉。(来源:新华网,作者:刘非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