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天签署了第二十九号和第三十号主席令。
第二十九号主席令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号主席令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条在选举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