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六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国国家审计署今天对外称,通过审计发现,一些税务部门受税收计划和地方财政预算等因素影响,人为调节税收进度。此外,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的情况也仍然存在。
审计署称,通过审计调查发现,一些税务部门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情况下,或者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人为控制税收入库进度,将税源留在企业。在被调查的七百八十八户企业中有三百六十四户存在此类问题。二00二年底和二00三年九月末,都分别有一百多亿元人民币应入库税款因此未征收入库。其主要表现为,在企业货币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有税不征;违规批准缓税,将税款延期入库;用违规退库等方法调节收入。
另外,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内蒙古、江西、四川等地区,税务机关为完成税收计划,征收“过头税”十亿多元。审计调查还发现,国税、地税部门由于受各自税收计划的影响,对同一纳税人分别存在少征和多征两方面的问题。
在调查的三十五个市(地)中有十九个市(地)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以及越权减免税问题。调查的七百八十八户企业中有四十六户享受地方政府越权批准的各类减免税政策。
审计调查还发现,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违反国务院规定,自行制定税收返还政策,不仅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而且加剧了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导致一些企业为追逐税收优惠,在地区间无序流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