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9日电 对于台当局决定将“陆委会”业务“提升”到“行政院”本部,未来名称可称为“大陆办公室”、“大陆政策处”或“大陆办事处”,不再独立存在的消息,今日的新华澳报署名富权的文章指出,台当局此举实质上是将大陆事务混同于“行政院”内的一般机关事务,要在人们的意识中消失对“大陆工作”的印象和记忆。
据了解,台当局7日晚决定“行政机关”从目前的37个部会精简为13部、4会与5个独立机关。其中最触目的,是其决定将“陆委会”的业务“提升”在“行政院”本部,未来名称可称为“大陆办公室”、“大陆政策处”或“大陆办事处”,不再独立存在。
文章说,台当局的“政府改造”严格来说是属于“内部事务”。但其中的“陆委会”的去向,则却涉及到“国家定位”的问题,因而引起各方关切。台当局在这波涉及面甚广的“政府组织改造案”中,宁愿在“精简机构”的大规模举动下,仍然保留其实业务量并不多的“原住民委员会”和“客家委员会”,还将“环保署”、“卫生署”、“文建会”、“劳委会”等提升到“部”的位阶,甚至为了实践吕秀莲“海洋立国”的政治理念而成立“海洋委员会”,但却是把陈水扁曾认为十分重要的“陆委会”,明升暗降式地进行实质裁撤,则令人感到这又是陈水扁惯用的“口说一套,做又另一套”手法的重演。
文章分析指出,台当局口头上说是重视大陆事务工作,将其业务主管单位提升到“院本部”,以“增强两岸政策的决策能力”,实质上却是将大陆事务混同于“行政院”内的一般机关事务,要在人们的意识中消失对“大陆工作”的印象和记忆。此外,更是要通过此方式,逐步降低大陆事务工作的规模及业务量。退一步来说,也是要回到“陆委会”成立前的“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的形态。
据了解,“陆委会”的前身,就是于1988年8月成立的“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在郝柏村担任“行政院长”时,为了因应日益增多的大陆事务工作,决定于1991年1月将之升格为常设性的“政府”机关──“陆委会”,并指派“行政院”副院长施启扬兼任“主委”。而眼下台当局的的做法,实质上是回到“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的老路,只是一个任务编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