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7日电 昨日,“湖北省首例艾滋病人抢劫、盗窃案”终审判决:艾滋病罪犯刘某获刑11年。
据武汉晚报报道,刘某现年24岁,10年前染上毒瘾,1999年被查出染有艾滋病病毒。法院认定,刘某共抢劫4次,盗窃8次,他曾手持针管在街头“擂肥”。
去年10月,经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批示,武汉警方开全国先河,在距市中心40公里一处山脚下专门辟出临时羁押治疗所,对刘某进行关押,抽调7名民警看守。
今年6月,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一审宣判后,刘某不服,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杨明安、涂莉、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