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章晋
今后,为拆迁而上访的人还会大幅增加吗?取得多项成果的两会结束后,或许,我们可以用乐观的态度来问这个问题。去年年底,国家信访局透露,2003年前8个月,信访局就收到11641封有关拆迁问题的投诉信件,比2002年同期增加5成,上访人数5360人,比2002年增加47%。而2002年拆迁户上访人数则比上年增长64.86%。
之所以用乐观态度看待今后的拆迁上访问题,是因为城建拆迁矛盾冲突的深层根源和实质———补偿问题,在两会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有了新的、明白无误的表述。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为了删去草案中一个小小的逗号,作出了长长的说明———“依照法律规定”既规范征收、征用行为,包括征收、征收的主体和程序;也规范补偿行为,包括补偿的项目和标准。
就是说,政府的征收、征用行为是强制的,相关权利人依法必须接受;同时,政府必须给予相关权利人符合法定标准的补偿,不是愿补就补、不愿补就不补、愿补多少就补多少。
我们可以预期:第一,现在正在施行但不符合宪法精神的有关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等,可能会被废止;第二,将出台若干具体的、能准确体现宪法精神的专项法律或法规,以落实宪法中关于对征收征用行为进行补偿的精神。
宪法中几个字的变动,对人民的权利可能都会有重大影响。一个可能引起歧义的逗号,在经反复研究后最终被删除,就是一个具体表现。
这个细节,也是今天中国社会崇尚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的一个旁证。为追求准确表达立法本意,这个最终被删除的逗号,或许将在中国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民权利的历史上留下自己的一页。
当年,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冲进来的红卫兵表示抗议的刘少奇,如果知道今天人民代表为宪法中的一个逗号而认真斟酌的情节,不知该作何感想?正在家中为拆迁自焚养伤的安徽老农朱正亮,如果知道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这一逗号增删的故事,不知该作何感慨?
之所以在宪法修改中要如此字斟句酌,是因为宪法的神圣和至高无上的权威。按照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论宪法的权威——纪念宪法颁行20周年》一文的论述:宪法是人民权力和公民权利的集中反映,宪法的权威就是人民的权威。(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