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8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发表文章称,粤海铁路是中国第一条跨海通道,总投资45亿元,2003年1月7日正式开通,结束了海南省不通火车的历史。然而,就在粤海铁路开通不到一年的时间,主持筹建该条铁路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海公司)原领导班子被一锅端了。
文章写到,这是一起审计引发的案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先后对粤海铁路建设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14次审计。正是在第14次审计中,审计组揭出了国有资金被套内幕。
1998年5月—2000年10月粤海铁路公司先后成立的“7个实体”,实际是套取粤海铁路建设资金的工具。审计人员发现,7个实体经营的业务清一色是粤海铁路建设项目。这些实体并不具备承揽工程建设或购买工程物资的资质和能力,仅充当中间商,二传手,所谓运作,不过是过一下手从中吃一道差价,套取铁路建设资金罢了。
经查明,至2000年底,7个实体中的6个从粤海铁路公司自管基建项目中,套取建设资金6348.8万元,形成毛利收入。其中,以甲供料名义取得材料差价或管理费收入4961.4万元;所办实体(无资质承包)通过转包取得差价或管理费收入765.2万元;职工技术协会和技术服务中心以提供技术咨询名义取得收入622.2万元。
流失的建设资金,大部分作为奖金福利分给了个人。到2000年底,粤海铁路公司在7个公司计提工资基金及附加为2059.75万元,成为粤海铁路公司发给个人奖金以及福利支出的来源。
2001年11月9日,审计署责成追回所有挪用的建设资金,调减工程成本。明确要求将违规用建设资金发给中层以上领导(含副职)的奖金福利悉数追回,上缴铁道部。为此,2002年3月,粤海公司5位领导决定再次把手伸向建设资金,与中铁某局一项目部商定,由该局通过编制虚假的大型临时工程,粤海公司多拨200万元工程款给项目部。唐建伟、张培金、朴英元、杜惠荣4人从中提取现金120.2264万元,按每人要退缴的违规奖金数额领取现金后,以个人名义上交粤海公司财务部。2002年4月,唐建伟等5人又如法炮制,从工程中套取工程款45.045万元作为“退缴”奖金款。
至此,粤海铁路公司原5名高层领导私分国有资产罪彻底败露。2003年11月20日,广州铁路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罪两项罪名对5人提起公诉。
文章最后写到,2003年12月26日,粤海铁路公司原领导班子成员唐建伟等5人因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被广州铁路中级法院一审判刑。该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被判刑9年;副总经理杜惠荣和朴英元(兼总工程师)分别被判刑6年半和7年半;原党委书记张培金被判刑1年缓期1年;另一副总经理李逊判刑2年缓刑2年。据检察机关指控,粤海铁路责任有限公司领导层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4430万元,且唐建伟、朴英元、杜惠荣、李逊4人曾经受贿。(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