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SARS毒源锁定果子狸”
2003年5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香港大学在深圳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SARS病毒溯源研究获得重要进展,从6只果子狸标本中分离到3株SARS样病毒,进一步的基因分析证明了动物SARS样病毒是人类SARS病毒的前体。
科研人员从6只果子狸标本中分离到3株SARS样病毒,对其中1株SARS样病毒进行基因全序列测定,结果显示:SARS样病毒与人类SARS病毒有99%以上的同源性。其它病毒株完成了S基因测定,在S基因表达的1255个氨基酸序列中,动物SARS样病毒与人类SARS病毒有11个氨基酸的变异点;电镜分析为冠状病毒形态;血清学分析动物的SARS样病毒与人SARS病毒有一定抗原性相关。进一步的基因分析证明了动物SARS样病毒是人类SARS病毒的前体。
而此后的进一步调查显示,接触野生动物人员的感染病毒机会也明显增高。对野生动物批发市场的508位工作人员的检测中,13%的人血液SARS病毒抗体呈阳性,比一般人高出一倍多。
6月,“果子狸身上未见SARS病毒”
2003年6月19日,中国农业大学公布了“动物源冠状病毒专项研究”部分成果。研究人员在广东、北京等全国7个省市采集的76份果子狸样本及其它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样本中,均未检测到SARS病毒。在76份果子狸样本中,来自广东佛山、河源、深圳等地的有25份,云南10份,广西3份,江西3份,陕西20份,山西4份,北京11份。检测结果表明,来自上述地区野生和养殖的果子狸均不携带SARS病毒。
此后,果子狸获准重上餐桌
2003年7月16日,国家林业局召开专家论证会,作为广东省上报的40种可供养殖食用野生动物之一的果子狸获得通过。参与论证的专家认为,果子狸的养殖有许可证,而且其饲养量大,饲养技术成熟,前段时间被作为“非典元凶”实在是冤,该为它正名了。
国家林业局随后签发“林护发[2003]121号”通知,果子狸、鳄鱼、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已被批准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
但科研人员没放过果子狸……
2003年8月15日,中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SARS动物宿主科研联合考察组到深圳就SARS冠状病毒动物宿主和病毒传染人类等科研项目的方法和数据继续展开考察。深圳市疾控中心科研人员介绍了研究新进展:他们已采集了27种202只包括果子狸、貉、猴等在内的哺乳类动物的样本,并对部分样本进行病毒分离。在对24只果子狸样本进行病毒分离中,又有9份样本在培养中出现了细胞病变,用荧光定量PCR、分子信标法初步鉴定为SARS病毒阳性。这批果子狸样本中,有6只是完全野生的,其中分离出3株SARS样病毒。
“果子狸”上了《科学》杂志
2003年9月4日,美国《科学》杂志网站发表了中国研究人员的非典型肺炎病毒溯源研究论文。香港大学和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的研究人员在论文中说,他们从果子狸体内分离出了非典样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及比较分析显示,果子狸体内发现的病毒与作为非典病原体的人类非典病毒具有99.8%的同源性。这一研究结果表明,非典病毒有可能来自动物,并通过跨物种传播而感染人类。
美国著名冠状病毒专家、科罗拉多大学凯瑟琳·霍尔姆斯教授评价说,中国研究人员获得的是一项“里程碑式的发现”,首次为研究人类非典病毒来自何方提供了“重大线索”。
SARS毒源再次锁定果子狸
2004年1月5日,广东省疾控中心发布消息称,广东疑似SARS病例样本的S基因序列与香港大学发现的果子狸携带的SARS冠状病毒的S基因序列比较结果显示,两者高度同源,这进一步提示,人类的SARS冠状病毒可能来源于果子狸。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冯鎏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确定果子狸为最有可能携带SARS病毒的载体之一,经报广东省政府批准,决定从即日起关闭广东所有的野生动物市场,同时对外省入粤果子狸进行封堵,并在全省范围内对市场上养殖销售的果子狸采取灭杀行动。(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