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规划,先后认真组织实施了残疾人事业“八五”、“九五”计划和“十五”发展规划及配套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圆满完成了省、市残疾人事业“八五”、“九五”目标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苏州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1992至2003年,市政府下发了苏州市残疾人事业三年规划、“九五”计划和“十五”发展规划,实施了《苏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苏州市优惠扶助残疾人的意见》、《苏州市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的意见》、《苏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和《苏州市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实施意见》等三个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全市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已经形成。市、县(区)、乡镇全部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制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措施,44个受残联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残联多次会同司法局组织“二八”司法广场法律援助咨询活动,还编印了《残疾人维权手册》发至各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及社区、农村。
三是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4月20日世界轮椅基金会、苏州市残联在体育中心举行共同捐赠轮椅仪式,市长杨卫泽、副市长江浩和省残联领导出席了捐赠仪式,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珉专程会见了世界轮椅基金会主席贝林先生。市政府还授予贝林先生为苏州荣誉市民。喜获轮椅的残疾人从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
四是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取得的成效。2002年苏州市政府批转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将社区残疾人工作融入社区建设之中,与社区各项事业同步发展。两年来,通过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健全和完善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就业指导、文化教育、法律服务、扶贫救助五大网络,各地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14000余件次,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123次,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356个,3.5万名社区助残疾志愿者常年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
五是残疾人教育有了新的发展。目前,全市已建立特殊教育学校11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147个,在校学生3567名。另有一批有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被吸收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中心,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积极推动随班就读的特教网络体系。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
六是残疾人劳动就业状况良好。据了解,苏州市目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正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城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按比例就业13573人;全市现有978家福利企业集中安置34662名残疾人就业,占福利企业职工总数的51.5%,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年人均收入7160元,比上年增长12%;各地优惠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5847人;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务工等在业人数11.2万人。据统计,全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在)业率达90%。
七是残疾人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近年来,苏州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把关心弱势群体的困难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各地将扶贫作为“民心工程”来抓,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帮困联系责任制,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帮扶行列,积极做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全市残疾人扶贫覆盖率100%,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残疾人基本收进福利院、敬老院供养。2002年全市城乡为15595名残疾人落实了低保,集中供养952名残疾人,3928名残疾人获得临时救济和定期补助。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农村扶贫帮困工作。在农村对家庭年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残疾困难户家庭,共计4318户11151人,全部列入了帮扶对象。在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对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户,按照“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的原则,开展结对帮困,做到对象、项目、资金、技术、责任“五个落实”,帮助脱贫致富。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