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签字致孕妇死亡续:死者父母申请补充鉴定
2008年06月12日 16:3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今天上午,“肖志军拒签字孕妇一尸两命”事件有了新进展:李丽云父母起诉朝阳医院和肖志军一案,双方当事人在朝阳法院进行了庭前谈话。李旭光夫妇俩亲自出庭,但记者并未见到肖志军的身影。
“那小子不是跑了吗?”李旭光告诉记者,他们和肖志军已经失去联系,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李旭光说,这段时间他们夫妻二人一直在北京,有时打打零工。李旭光夫妇说他们现在的精神状态和经济状况都很不好。
记者了解到,此前经李旭光夫妇申请、法院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李丽云的尸体进行尸检。后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学鉴定意见书》,结论为:李丽云妊娠晚期双侧弥漫性支气管炎合并小叶性肺炎,继发重度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最终出现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法医学推断胎儿胎龄在36周左右。
今天上午,李旭光夫妇的代理律师王良斌对《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提出异议认为,既然原发性疾病为“双侧弥漫性支气管炎合并小叶性肺炎”,继发重度肺水肿,但继发的原因没有彻底查清。另外,应当综合对尸表未涉及的客观征象和病历,分析是否曾遭受过不合乎规范的诊疗措施。王良斌告诉记者,朝阳医院方面希望通过医学会鉴定的方式,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诊疗行为与李丽云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王良斌说,他们已经向法院提出补充鉴定申请。
今天上午,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也到庭接受李旭光夫妇质询。朝阳医院方面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编辑:王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