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法国巴黎银行.cn”的网站,却不是法国巴黎银行自己的网站,日前,拥有庞大的国际网络、覆盖83个国家、七个主要金融中心的欧洲第四大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在网上遭遇了“抢注”,并被“抢注者”告上了法庭,“抢注者”李某请求法院确认他“没有侵权”巴黎银行。
记者今日获悉,李某已向浦东新区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法院在慎重考虑后准予李某撤诉。
官司从香港打到上海
2000年5月,法国两家主要商业银行“巴黎国民银行”与“巴黎巴银行”正式合并为“法国巴黎银行”,该行迅速成为欧洲第四大银行。
2006年10月,在上海工作的李某向注册服务机构注册了“法国巴黎银行.cn”、“法国巴黎银行.中国”等4个相关域名。巴黎银行发现后,于翌年5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投诉,认为李某的注册的域名侵犯了法国巴黎银行的商标权,请求裁定将上述中文域名转移给巴黎银行。2007年8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认定李某注册的系争域名具有恶意,裁定李某将系争域名全部转让给法国巴黎银行。李某不服裁定,于是,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注册域名是为了“给银行业爱好者去巴黎旅游提供介绍”
法庭上,李某称自己对于金融及银行业有着“与生俱来”的浓厚兴趣,想去巴黎旅游以了解巴黎银行业的制度,而为了给银行业爱好者去巴黎旅游提供一个介绍的网站,他注册了“法国巴黎银行”的域名,并在注册后建立了一个巴黎旅游爱好者交流网站,该网站包括了巴黎介绍、巴黎银行和其他银行的历史等内容。李某认为,他并非恶意抢注,而是合法注册并使用了系争域名。
恶意抢注实为谋利
巴黎银行的代理律师则指出,李某至今没有组织过任何到巴黎旅游的活动,事实上,在李某建立的网页的中也没有任何简便的联系方式,以供旅游者联系。李某根本没有注册使用巴黎银行中文域名的正当理由,他注册域名的真正目的在于抢注并出售牟利。代理人指出,李某除了注册“巴黎银行”的中文域名外,还注册了“金茂集团”、“永久股份”等其他大量的知名商标或公司的中文域名,并在网上兜售,其目的就是为了谋利。
巴黎银行认为,李某明知“法国巴黎银行”是一个知名企业,还注册了这个域名,剥夺了被告使用商号及注册商标作为中文域名的权利,而熟悉商号“法国巴黎银行”的现存或者潜在客户可能会尝试用中文域名寻找巴黎银行的网站,但结果却发现进入李某所谓的旅游网站中,必然造成对巴黎银行业务的影响。
法院慎重考虑“撤诉申请”
就在法院即将判决之际,李某突然向法院“申请撤诉”,由于涉及“确认不侵权诉讼”,法院对于李某的撤诉申请予以了充分重视。最后法院认为,本案起诉前,法国巴黎银行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投诉原告李某恶意注册域名,该仲裁机构已作出不利于李某的裁决,后因李某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故而该裁决暂停执行。
法院认为,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于暂停执行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有证据表明有关起诉已被驳回或撤回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将执行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因此,李某的撤诉,不会导致法国巴黎银行民事权利受损。最终,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李某撤回起诉。(包蹇 璞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