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7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12月6日,4名利用技术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来日实习的中国女性以被强制劳动为名向熊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她们实习的缝纫业主单位等赔偿包括未付的工资和精神赔偿费在内共计3500多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34万元)。
除了缝纫业主,她们还同时状告接受她们实习的缝纫事业合作社,以及对接受实习生提供支援的财团法人“国际研修协助机构”(JITCO),认为这些部门同时负有管理监督失职的责任,并要求它们与业主一起支付精神赔偿费。
根据诉讼,该4名中国女性于2006年来日后,被位于熊本县小国町某服装关联的事业合作社介绍到该县天草市的两家缝纫厂,在禁止劳动的研修签证期间就被强制要求每天进行超过10小时的劳动,并几乎没有得到休息。
研修期间过后4人仍只被支付生活费和加班费,她们的劳动报酬按照时间计算每小时只能挣到250日元(约合人民币16.7元),是当时熊本县法定最低工资的四成。而4人的护照和存折均被没收,据称业主还擅自从银行抽取她们的存款。
在提诉前的集会上,原告谷美娟(20岁)眼含泪水表示,“希望打赢这场官司给其他中国实习生打气”。
该4人曾于今年9月以涉嫌违反《劳动基准法》等向熊本县警方告发了她们所属的两个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