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日下午,山东省即墨市李静等5名女青年带着自己的血汗钱,从日本飞回青岛。
2005年7月,山东省即墨市的李静等5人,通过青岛一家劳务输出公司前往日本熊本县一家公司从事针织工作。出国前,她们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工资每小时300日元,可到了公司后她们的工资却降为每小时250至270日元。此外,她们每天还要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按照日本当地法律规定,刚到日本工作的研修生第一年不准加班。后来,她们还得知她们所在的熊本县当地工资水平为每小时最低不少于612日元,显然,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当地的法律规定。
自己的工资被无故克扣,李静等5人曾多次跟公司方面交涉,但都没有结果。2007年8月24日上午,已经在日本熊本县工作了两年多的李静与其他4名同伴,终于鼓足勇气,向当地劳动部门——熊本县劳动基准科进行了投诉。
虽然当地政府部门介入处理此事,但李静她们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8月29日,李静等5人在当地好心人的帮助下,找到当地媒体熊本日日新闻社。该社记者采访后,将李静5人的遭遇刊登在报纸上。同日,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也开始介入协调此事。最后经总领事馆工作人员协调,这家公司终于答应补偿每人110万日元(约合7.3万元人民币)的工资和加班费。
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的领事表示,中国的驻外领事机构,首先要保护中国公民的权益。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受信息不通畅、语言障碍等原因,个人力量比较薄弱。当遇到工资纠纷等困难时,应当首先联系中国驻当地领事机构,通过写信或者打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这样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静等5名女青年也表示,希望在国外打工的国人,都要勇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记者张庆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