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综合报道,美国参院协商版移民法案6月26日重新再摆上立法议程,这次和本月7日协商崩盘时的不同点,在于这次立法把近200个各式各样的修正案,整理出两党自认可以接受的27条修正案,供参议员在有限时间内尽快辩论结束后投票表决,通过法案。
新的修正案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把非法移民合法化的资格限制在只有四年前偷渡赴美的人才能申请Z签证。
在原本的参院协商版移民法案中,各界主要关切的是对非法移民合法化、临时工人及取代亲属移民的计点制等。以下是新修正案的重点:
●非法移民可申请Z签证:2007年1月1日前失去合法居留身份者(包括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未犯其它罪行即可申请。约于新法生效后半年开始实施。Z签证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65岁以上的父母,只要于2007年1月1日前来美,也都可合法化。
Z签证申请人在按印指纹、缴付所须相关申请资料后24小时内,可取得有条件的Z签证身份。Z签证身份保障申请人合法工作资格,并可免于遭逮捕及遣返。在取得美国国内安全部核准的情况下,持Z签证者可出入境及自由工作。
Z签证卡效期四年,得以无限期延长。但持卡人须持续工作,失业不得超过60天。持Z签证卡者得以回到母国依正常程序申请绿卡,但并不须在母国等绿卡。
符合“梦想法案”资格的学生及军人(未满16时来美,念大学或当兵至少两年者)可取得Z签证及绿卡,并可申请联邦学生贷款,但无法享受本州岛学费。
●临时工人的Y签证:解决对未来外籍劳工的需求,遏止雇用非法劳工,建立新的Y签证,两年为一期,在美工作两年后须先返国一年,再来两年后再返国一年,最后可再来两年。总共六年。而且在美国的两年期间须持续工作,其后的一个两年阶段可以携眷(配偶Y2签证及未成年子女Y3签证)。
●建立新的计点制:以职能优先、教育程度较高的计点办法,吸收优秀的合法移民,取代现行以亲属为基础的合法移民制度。
在最后整理出来的27条修正案中,主张边防优先的反对派参议员所提出针对前述法案内容的修正案,都试图限制非法移民合法化的资格。
●严格取缔签证逾期的人。
●非法移民如想合法化,一旦符合财力条件,户长必须回到母国展开绿卡申请。
●非法移民在美四年以上者才能申请合法化。
●规定所有成年非法移民在得到合法绿卡的前两年内,要回到母国。
●公民及持绿卡者依新计点制办理亲属移民,点数应增加,考虑家庭容易团聚。
●更新工人身份识别系统。
●针对特定产业,要求雇主确认新雇员工合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