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海与醋波总是搅在一起的。那么,荒唐与辛酸呢?
9月23日,两个人同居了。男方只负责支付每月8万日元的房租。再就是到酒吧里来喝酒。一个星期后,男方说出实话,自己的妻子患有子宫癌,不肯离婚;另外自己有3个儿子,分别在读大学、高中、小学。根本就无法离婚!
能说什么呢?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何况,他还答应生活上继续照顾她,答应把自己的一些“人脉”继续介绍给她呢!他的暴力行为越来越多了。在她的笔记本上记着他一次又一次的暴力行为。
今年2月17日,他第一次把她打得脸上挂彩。但是,她仍然没有和他分手。
3月31日夜晚。他到酒吧里来喝酒,看见她在陪客人,又光火起来,拽起她就往外走。店里的“妈妈”不干了,“妈妈”的姐姐更是勇往直前,脱下高跟鞋,用鞋跟狠狠地敲打他的脑袋,打得他满脸流血。他说自己要去报警,可是,她回到家中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先回来了。
店里的“妈妈”告诉她:以前,他也是这样,喜欢上店里一位上海小姐,花了许多钱,却没有达到目的。他发火打了这位上海小姐,小姐反过来报警,在警方的干预下他支付了“慰谢料”。所以,“妈妈”的判断是:他不敢报警!
为此,她不得不辞退这里的工作,转到另一家酒吧后时常干到早上4点钟。他呢,发脾气近乎“日;绷。每每发脾气的时候,除了打人,还要砸东西,电视、传真机等等,砸起来毫不吝啬。当然,事后还要置买的。
至于暴力的原因,说出来有点让人难以相信。比如说,4月13日,两个人到福岛、新潟等地去旅游,回来后这个男人说:“为你花钱太多了!彼低昃痛。再比如说,4月28日,两个人一起到银座买衣服,男方主动提出要给她花钱,她自己花了 5万多日元,男方也花了1万2千日元,回去后又为花钱的事情暴打了她一顿。当然,也有早上4点钟,他到酒吧前去接她,回来后痛打她,说:“我再也忍受不了这种日子”的时候。
不久前,她回国探亲。他心里醋缸翻倒,实在不是滋味,送她上飞机以前还在殷殷嘱咐:“你回去后一定要住在你妈妈家”“你回去不能和你老公在一起”等等。她呢,自然无法做到。
5月22日深夜,他从东京给她的上海家里打电话,怒气冲天地大喊:“谁让你和你老公住在一起的?你在电话里听着,我现在要砸家具了!”就这样,她把电话挂上,他把电话打来,再挂上,再打过来。而话筒里传来的除了粗暴的叫骂声外,就是“乒乒乓乓”砸家具的声音了。
无奈,她撇下疑心重重和满腹怨气的丈夫,她撇下久已想念她的儿子,24日又从上海返回日本。
他呢,没有喝酒的时候,就疯狂地“爱”她,恐怕再次失去她;喝了酒以后,就借酒发“疯”,一边开车,一边拧她的大腿。一会儿开快车,一会儿猛煞车,声称“我们两个人一起死吧”。
5月26日深夜1点半钟,他喝得醉醺醺地从外面回来,一边痛骂:“你的身体已经弄脏了,脏得没有办法要了”,一边出手痛打。他凶残地把她的衣服一件一件撕扯下来,把她塞到厕所内,用拳、用脚、用皮鞋、用水壶、用皮带,整整打到清晨3点钟。这个期问,她哭饶,他毫不理会;她哭喊,没有一个人来救援。周围的人都知道,这对年龄相差18岁的男女,是以“婚约者’的名义居住在一起的。她被打得小便失禁了,昏迷了……
他打不动了,实在打不动了,倒头就睡。早晨7点钟,他醒来后,看见脸部青紫肿涨得失去人形的她,看见手指被骨折后滴滴淌血的她,看见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的她,他腿软了,声颤了,扔过来一把菜刀,说:“你把我杀了吧!求求你,你把我杀了吧!我不算人,我没有勇气自杀,你杀我吧!”
她艰难地张开淌着血的嘴,说:“我也没有勇气杀你。要死,你还是自杀吧!”接着,把菜刀扔了回去。
次日上午9点钟,两个人来到住宅附近的一家国立医院。医生和护士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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