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原市长助理之妻受贿一审被判刑5年
2008年12月12日 16:3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原部长谭瑾受贿案日前在贵阳开庭审理,因被告人丈夫樊中黔(另案处理)系贵阳市原市长助理及金阳新区管委会原主任,此案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1月,被告人谭瑾明知其夫樊中黔收受他人贿赂,而帮助樊中黔完成受贿行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他人开发的房屋,收受他人以购买房屋时给予折扣的人民币21万余元,直接以支付房款的方式收受贿赂人民币近20万元,合计人民币41万余元。
据了解,今年4月,现年51岁的樊中黔因涉嫌权钱交易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双规”,现已正式批捕。1999年至2007年,在樊中黔先后担任贵阳市环卫局局长、市国土局局长、市建行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市长助理及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期间,贵州灵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奔马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在其“关照”下,先后获得了开发金阳新区二铺、养马村黑土坝拆迁安置房项目等工程。
法院认为,谭瑾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记者周之江、施雨岑)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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