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告审计清单 四十九家部门单位“中标”
2008年09月05日 20: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
|
中新社北京九月五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审计署周五发布公告,将四十九个部门单位的二00七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在这四十九个部门中,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中央部委,以及中国文联等单位,都被囊括其中。
审计公告表示,被审计部门单位的二00七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些部门单位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得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得到完善。
审计公告还显示,这四十九个部门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大都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资金闲置,自行调整预算资金用途,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不够细化,公务用车超编,挪用专项资金,无偿出借国有资产等方面。
这些问题涉及的资金,从几十万到几十亿元不等。其中,教育部有七十一亿四千多万元的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造成执行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
审计公告称,在自身整改的同时,被审计的中央部委也督促下属单位,遵守法规、弥补过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出具了审计建议函,被审计单位大都进行了整改。
【编辑:张明】
相 关 报 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