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就灾区防火工作提出六项具体措施
2008年05月30日 10:16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公安部消防局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会议,要求灾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积极做好群众安置和灾区重建期间的火灾预防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因火灾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目前,四川公安消防部门正在全力投入灾后防火工作,灾区火灾形势平稳。
公安部消防局提出六项具体措施:要求灾区消防部门准确掌握情况,积极做好灾区临时性帐篷搭建、过渡房修建和永久性建筑建设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对临时安置点帐篷、过渡房搭建以及灾区重建的整体规划,提出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防止形成火灾隐患;在灾区临时性、过渡性安置点,要配备必要的临时消防设施;在灾区群众集中安置区建立消防执勤点,组建群众性消防组织;要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散发消防宣传资料,发布政府消防安全公告;要加强灾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川大地震发生后,四川公安消防部队在全力投入抗震救灾、抢救生命的同时,迅速部署灾后防火工作,确保大震后火灾形势平稳。四川公安消防部队逐级成立了预防地震次生灾害事故小组,连续赴成都、德阳、绵阳等重灾区检查,督促重点单位和场所采取切实措施,预防地震引发次生灾害事故。针对灾后防震棚成片、部分公共消防设施毁损等突出的安全隐患,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紧急部署,加大对相关场所的排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并报请省政府将消防基本要求纳入安置点建设规划。(徐伟)
【编辑:王赛特】
专题报道:四川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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