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朱大强)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贯彻修订后律师法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讲话中强调,各地检察机关要以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律师法为契机,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张耕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要改变侦查模式,前移侦查重心,强化初查工作;要继续改革侦查方式,关键时刻集中力量同步取证;要全面、依法收集证据,包括全面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各种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要强化证据的完善、固定工作,防止翻供翻证;要强化案件的动态监控,注意收集串供、转赃等再生证据;强化科技手段的配置和运用,发挥科学技术在揭露证实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公诉工作水平。公诉部门要采取措施全面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出庭公诉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特别要提高分析、运用证据能力,提高出庭公诉的水平。
三是进一步提高其他业务工作的水平,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侦查监督、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都要认真分析修订后的律师法实施对本部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各部门间要更加紧密地协调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四是加强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的沟通和联系。对于在工作中发现律师滥用权利的行为,要及时向他们通报,发现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耕强调,要抓紧建立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机制,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要切实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权;要切实保障律师的阅卷权;要进一步完善听取律师意见的制度;要切实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要注意发挥代理民事行政申诉的律师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民事、行政诉讼的司法公正。
据了解,修订后的律师法将于今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律师法的修订,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律师法颁布后,高检院为执行这部法律作了大量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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