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北京人权论坛”在北京开幕。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致辞。来自五大洲31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10多位人权高级官员和专家学者出席本次论坛。 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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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北京人权论坛”在北京开幕。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致辞。来自五大洲31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10多位人权高级官员和专家学者出席本次论坛。 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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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周兆军)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北京人权论坛”上表示,通过三十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的人权保障同西方有明显区别:
首先,中国认为,人权同其他任何权利一样,都不是绝对的。权利的享有应该同所尽的义务一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中国反对将权利和义务割裂开来。
其次,中国认为人权不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是既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各项人权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要实现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就必须有相应的公民、政治权利的发展。没有一定程度公民、政治权利的发展,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发展是无法想象的。中国人权发展的历程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第三,中国认为,人权不仅仅是个人权利,还应包括集体人权。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是相辅相成的。中国既重视保障个人人权,又重视保障集体人权。这是中国之所以实现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与人民自由的重要原因。
罗豪才说,三十年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医疗、教育、文化事业全面发展,这是所有人都承认的事实。但是,容易受到忽视的是,这一时期,《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列举的几乎每一项人权,在中国都有了巨大的发展。中国人民享有前所未有的各种自由和基本人权,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和参与政治的权利。中国公民、政治权利的发展,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发展一样迅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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