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当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8年02月01日 13:4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表评论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今天(注:1月31日)选举公丕祥同志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公丕祥同志简历
公丕祥,男,汉族,1955年1月生,山东蒙阴人。1974年参加工作,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
1978年至1982年在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学习,1982年任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教师,1984年至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助教班学习,1985年后任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副主任、副教授,主任、教授。1994年后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经济法政学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1996年任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199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1998年评为博士生导师。2002年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起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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