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代表建议:录公务员须具备社区义工经历
2008年01月28日 12:41 来源:潇湘晨报 发表评论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是对目前社区干部工作比较形象的描述。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长沙丰泉古井社区主任王桂红建议,政府应提高对社区建设的重视度,建议在提拔干部、录用公务员时要求必须有社区义工经历。
王桂红代表说,社区居委会忙于频繁应付行政工作,无法集中精力处理社区内部事务、开展社区自治,这势必削弱社区自治功能;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目前社区居委会承担了社区党员管理、社区就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社区服务等多项任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与其所承担的任务不相匹配,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对此,王桂红提出,要规范行政服务职能,促进政府管理职能向服务型转变,努力改变“社区是个筐,什么工作都往里装”的状况。省委、省政府应该像重视农村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样进一步重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明确要求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党员、公务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在提拔干部、录用公务员时要求必须有社区义工经历。(龙源 周华平)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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