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12月7日电 (宁晓东 徐金波)针对今年11月份以来,长江中游航道连续发生了多起超吃水船舶搁浅事故,严重破坏了航道,造成船舶滞留,影响枯水期长江通航秩序。近日,长江航务管理局决定,将加大对违规超吃水船舶的处罚力度,遏制超吃水船舶破坏航道的行为。
11月21日,一艘名为“圣通818”的机驳满载3400吨煤炭在窑监水道搁浅,搁浅后,“圣通818”横在航道中间,引起航道淤变,导致上下水船舶36小时无法通行。经航道部门查实,该船吃水达3.5米,而窑监水道当月的航道维护维护水深仅为2.9米。
据统计,自11月以来,共有26艘超吃水船舶在长江中游太平口、窑监、牯牛沙和界牌等水道搁浅,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船舶是谎报或者瞒报吃水,少数船舶的吃水线甚至是假水线。这些船舶搁浅后,不仅给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构成威胁,而且会严重破坏枯水期的航道,造成阻航碍航事件,给航道部门和相关企业带来巨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据航道部门的粗略统计,仅11月以来,因超吃水船舶破坏航道,使长江航道部门增加维护和疏浚费用近千万元,航运企业和与航运相关的生产企业蒙受的损失不计可数。
为了遏制超吃水船舶搁浅事故的发生,管理部门加大了工作力度。日前,长江航务管理局专门发文,要求长江航道、海事等部门和长江流域各省市航务(航运)局,要加强对船舶营运人和船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自觉依法守法、安全诚信的经营意识,督促船舶严格按照航道部门公布的设标水深进行配载,严禁谎报瞒报船舶吃水通过中游浅水道,服从海事、航道部门的现场指挥。
长江航务管理局明文规定:凡经查实谎报、瞒报吃水通过浅险航道,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抢航通过浅险航区,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或搁浅后造成碍航阻航的船舶,取消该船舶半年从事长江中上游营运的经营资质。对一家航运公司1年内连续查实有三艘营运船舶存在不服从现场管理,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或谎报瞒报,因超吃水而发生阻航碍航事故的,将取消该公司长江中上游营运的经营资质。
航道部门呼吁:枯水期长江航道的安全畅通不仅是长江航道部门的工作职责,而且也是航行船舶的安全和利益所在,船舶经营人和船员一定要尊章守纪、服从管理、谨慎驾驶、诚信经营,不可只为贪图自身利益而破坏枯水期航行秩序,给长江航运和沿江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