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莫斯科十一月六日电 题:新闻背景: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
一九九六年四月,俄罗斯前总统叶利钦访华期间,中俄两国元首共同确定了两国高层领导人定期会晤协商制度。双方认为保持各个级别、各种渠道的经常对话,特别是两国领导人之间的高级、最高级接触和协商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两国政府首脑每年举行会晤,就双边关系的发展和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及时交换意见。
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对俄罗斯进行工作访问,双方决定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为协调这一机制的工作,设立了政府首脑定期会晤委员会。标志着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正式启动。
一九九七年六月,两国总理在北京正式签署《中俄两国政府首脑定期会晤机制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根据这一协定,两国总理的会晤每年不少于一次,在中俄两国轮流举行,以协调两国在经贸、科技、能源、运输、核能和其他领域的合作。
中俄高层领导会晤制度化、机制化既是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两国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政治保证。作为执行两国全面推动经贸、科技和人文合作政策的主渠道,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建立十年来高效运转。截至二00六年,两国总理已先后举行了十一次定期会晤,为推动中俄各领域务实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至六日,温家宝总理正式访问俄罗斯期间,同俄罗斯新任总理祖布科夫举行中俄总理第十二次定期会晤,并签署《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及一系列双边合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