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8日电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经济室副主任李命志表示,这次新修改的节约能源法在政府节能管理及自身节能两个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
落实节约能源法关键在于政府部门,他指出政府在节能方面有两方面的职责,一是节能管理的职责。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管理者,要采取大量的管理措施。二是政府机构自身的节能工作。
李命志指出,新修改的节约能源法,一是它更加完善和强化了政府在节能管理方面的职责,提出了许多新的制度,原有的一些制度也更加具体和完善。
二是自身节能,过去的法律是没有的,这次专门有一节对政府机构,包括其他使用公共资金的公共机构如何节能问题专门作了规定。比如第49条关于要求政府部门制定等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并且在定额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就是从预算管理和财政支出的角度对政府机构自身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整理中国人大网新闻直播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