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4月上旬以来,湖北先后遭受低温冻害、春夏连旱、山体滑坡、暴雨洪涝和地震等自然灾害,特别是入梅以来,该省局部暴雨洪涝灾害严重,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据统计,全省共有1116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62人,失踪26人,伤病597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32.66万人次;农作物受灾998.25千公顷,其中绝收122.96千公顷;因灾倒房3.17万间,损坏房屋12.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9.11亿元,农业经济损失23.93亿元。
近日,湖北省政府批准下拨救灾资金3155万元,其中中央救灾应急资金1900万元,省本级救灾资金1255万元,专项用于解决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期间生活及倒房恢复重建等方面困难。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各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严格按照救灾款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采取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方式,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灾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