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11日电 (记者 孙宇挺)记者今日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据统计,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9086件,案值19.36亿元,罚没款4.74亿元,还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48件。
工商总局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去年7月和今年1月,总局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工商机关开展市场秩序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其中的重点之一就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去年11月,总局联合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赴有关省份,对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积极指导地方开展执法工作。
工商总局在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构建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重点抓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非法经营行为,配合治理商业贿赂;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总局加快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并积极制定《市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研究探索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积极依托“金信工程”建设,将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包括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及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内容。并结合企业的诚信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的重点监管,防止和减少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取得了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