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六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孙宇挺)记者近日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辽宁省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截至2007年3月,全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54件,其中大案要案139件,涉案金额5806.3万元。
辽宁省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把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并确定了六个重点领域和九个方面的20个联系点,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把本地区本行业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问题的环节和岗位,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进行督促检查。省卫生厅把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收受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作为重点进行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全省医疗单位主动上交收受商业贿赂钱物折合人民币867.5万元。通过对重点领域的治理,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动各行各业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到目前为止,省直44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和1.3万个企业事业单位认真查找和纠正市场监管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共上交款项1296.8万元,并对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3320个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辽宁省在坚持治理商业贿赂的同时,坚持有效预防商业贿赂。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去年8月,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针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协调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对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运作,整合案件线索资源。特别是涉及到系统商业贿赂的案件线索,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查办,突破了一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截至2007年3月,全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54件,其中大案要案139件,涉案金额5806.3 万元。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辽宁省各地区各部门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预防,每查办一起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协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抓好整改,探索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省卫生厅在总结分析医疗卫生系统发生的一系列商业贿赂案件后,出台了《辽宁省卫生厅关于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省检察院、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9部门针对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特点,联合下发通知,充分发挥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对职务犯罪、商业贿赂行为的预防功能。去年以来,全省共制定或修订有关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规定906项。通过完善这些规章制度,强化了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
该省坚持治理商业贿赂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全省政府采购系统为强化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在2006年10月前14个市全面实现了“管采分离”。沈阳市把部门保留的110项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审批大厅进行“阳光操作”。大连等地建立了以道德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