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面澄清“赔钱减刑”,此事并非制造司法上的不公平,使判决有利于“有钱人”。其实法院此措施完全是从减轻被害人损失出发,“轻判”的幅度也是遵循法律许可的。
事缘公布案例引发轩然大波
事实上,东莞中院事前也没有想到,这件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事件,竟然与法院刑一庭收到的一面锦旗有关。这面由刑事被害人家属也是民事诉讼原告人送来的锦旗上书写着“司法为民、公正执法”,以表示对法院所做工作的感谢。这是由在2005年11月1日被王兵、赖达军、周文强抢劫并致死的蔡某生家属,在法院成功调解了附带的民事诉讼,获得了被告人家属的5万元赔偿后送来的。
据中院提供的资料显示,2005年11月1日21时许,被告人王兵、赖达军、周文强抢劫并致被害人蔡某生死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谢法官发现被害人蔡某生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整个家庭的支柱,上有年近80的母亲,下有正在读书的女儿,该案的发生直接致使被害人的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蔡的女儿也因此面临失学。
谢法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经过多次的努力,双方终于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的意见,被告人王兵家属先行赔偿原告5万元人民币,原告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同时被告人也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深刻的忏悔,表示要痛改前非,并积极对被害方作出赔偿,获得被害方一定程度上的谅解,法官依法对其作出一定的从轻处罚。
调解成功后,考虑到被害方家属远在江西,往来东莞中院很不方便,谢法官让被害方代理人先行办好赔偿款的接收手续,案件生效后东莞中院法官直接将赔偿款项划拨到被害方提供的帐户里面。该举动让当事人深受感动。当事人对法官所作的努力深表感激,在该案结案后他们给法官寄来了感谢信,并专门送来一幅锦旗以表示他们对东莞中院所做工作的感谢。
收到锦旗后,东莞中院将此案例向媒体公布,作为法院积极从事调解工作的典型.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这一案例却被部分网络媒体解读为“赔钱减刑”,而引发了大范围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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