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5日电 国务院今天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表示,国务院决定自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目前,三年清欠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国2003年年底前共拖欠农民工工资337亿元,截至目前,已偿付336.95亿元,历史旧欠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汪光焘介绍了中国三年清欠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
(一)清理历史旧欠达到预期目标。2003年年底前全国建筑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的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共1860亿元,截至2007年1月19日,已解决1834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8.6%。有29个省(区、市)的清欠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安徽、广东、云南等10个省(市)的清欠比例达99%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705亿元工程款中,已解决700.2亿元,占99.3%,有20个省(区、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偿付比例达到99%以上,其中云南、天津、浙江、上海、安徽、辽宁、重庆等7个省(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已全部偿还。
在清理网上申报拖欠项目的同时,各地对新发现的、未在网上申报的2003年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也认真予以清理。据各地上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偿还未在网上申报的拖欠工程款99.2亿元(占网上申报拖欠总额1860亿元的5.3%)。
(二)初步建立了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在加强建设资金监管、改革政府投资建设实施方式、规范价款结算、改进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等方面出台了19项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不断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此基础上,建设部会同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起草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若干规定》,已报请国务院审批。同时,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了62个长效机制文件。三年来,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对16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有505个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未批准立项,有358个项目未批准施工许可;全国2004年以后新开工房地产项目,近40%已办理了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明显好转。通过三年清欠,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履行合同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规范工程建设的措施和办法正在逐步发挥作用。据对建筑企业2004年以后新竣工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的全国统计调查和4次专项调查情况看,工程款支付情况明显好转,拖欠工程款大幅度减少,政府投资项目未按合同支付数量明显减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新竣工项目大多是2003年年底以前开工的项目。(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