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乡的杨玉山(男,38岁)8年间强奸、抢劫作案32起。9月1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玉山死刑。
据了解,从1996年9月至2003年7月,杨玉山连续32次在深夜潜入只有女人在家的居民家中,蒙面持刀进行抢劫和强奸。8年来,杨玉山作案的地点遍及呼市的玉泉区、回民区、金川开发区和土左旗一带。在32起案件中,其中抢劫作案24起,抢劫财物价值1.9万多元;强奸作案28起,强奸34人。
呼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宣判:杨玉山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判处在案的被抢物品发还受害人。杨玉山当庭表示要上诉。
(来源:北方新报;作者:高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