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政制事务局已将有关行政长官选举的实务安排的文件提交立法会。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拟定订于在选举当日前五星期,即二月中开始。香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指选管会会做出适当安排。
香港政制事务局已将有关行政长官选举的实务安排的文件提交立法会。文件指,行政长官选举首轮投票完毕后会实时进行点票。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在有竞逐的选举中,如任何候选人在任何一轮投票中,从所投的有效票总数中取得过半票数,该候选人即为在有关的选举中的胜出者。
文件指,倘首轮投票后没有任何一名候选人胜出,将会进行另一轮投票。第二轮投票将于下午2时至3时进行,若然仍然没有任何一名候选人胜出,第三轮投票将于晚上7时至8时进行。
根据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如有两名或以上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参选,每名选民可投一票,投票方式是利用有“(剔号)”的印章填划选票。
香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表示,选票设计不会包含候选人相片、所属政党或党徽,只会标示候选人的名字。他又指,由于着次的选举由香港自行统筹,安排会按既有选举模式,投票会场将设有多个投票间,选委填写选票后,将自行投放于票箱内。
另外,对于是否举行特首候选人公开论坛时,港府则重申,特区政府是否筹办论坛仍属考虑阶段,未有最终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