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物业忘申报 香港一中学教师涉骗1.8万房津
2008年01月16日 15: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中学男教师涉2005年举家搬回长洲旧居,将原用作自住的西环单位出租,疑没有实时向香港教育局申报,被指诈骗按揭利息津贴1.85万元。被告15日否认一项欺诈罪,他辩称因其工作压力太大才忘记申报。
裁判官押后至16日裁决。52岁被告陈荣耀涉嫌在2005年2月至2006年9月欺骗教统局(现教育局),自2005年2月起出租西环坚尼地城一单位,违反按揭利息津贴计划的自住要求,令教统局继续支付他共1.85万元。
被告自1978年起在长洲明爱圣保禄职业先修学校任教,事发时为该校训导主任,至2007年才转职,现在沙田乐道中学任教。
被告15日出庭自辩,他称为方便2名女儿上学,2000年购入涉案单位,并成功申请按揭利息津贴计划。及至2005年初,由于单位面积太小,遂与家人迁回长洲,并于2005年2月将西环单位出租。
被告表示,2004年学校只收得16名新生,他面对很大压力。另外为改善校风,被告称学校推出“校外巡区计划”,他上课前、午饭时间、放学后,甚至深夜,也要到区内学生聚集的黑点巡视,因此是因工作压力太大厂才忘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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