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8日电 香港一名休班警员去年9月傍晚在香港仔海旁道隧道内,使用同事佩枪射伤一名警长的大腿。案件经审讯后,该警员昨(17日)在香港高院被裁定非法开枪拒捕罪成,伤人罪名则不成立,法官需索阅被告心理及精神报告,押后本月31日宣判。
据香港明报报道,身穿黑色西装的被告孙伟良(40岁),闻判后表现冷静,其妻和两名同事亦有到场听审。退庭后孙太第一时间冲向犯人栏与丈夫道别。与孙共事多年的警员陪同孙太离开法庭时表示,孙是好警察,亦曾参与拘捕通缉犯,数年前虽曾患精神病,但早已康复,亦相信他绝对非因欠债而犯案。
街头遇警长 拔足狂奔
被告1984年加入警队,近年曾驻守香港仔和跑马地警署。根据庭上证供,去年9月,孙因一宗交通意外入院,同月6日被家人报称在香港仔失踪,该区同事以及冲锋队四出寻找,其中一名警长在街头遇上孙并上前打招呼,但孙不予理睬并拔足狂奔。该名警长遂以通讯器向总台呼叫支持,但电台却对外误传孙是“走犯”(逃犯)。两名冲锋队员随后于香港仔海旁道隧道内遇上被告,一名警长未能截停孙,另一名年轻蓝帽子却遭被告夺走佩枪,二人纠缠间警枪突开一发,射中警长大腿。
辩方形容误会引起悲剧
代表孙伟良的大律师求情时表示,孙伟良当差22年,一生人从未犯罪,今次罪名成立亦只是基于陪审团信纳被告曾使用该支被抢佩枪。被告当日只是离开医院正欲回家,未料到警方正寻找和抓自己,而当时警方电台误传孙是“走犯”,才导致整件悲剧的发生,事件由一个误会引起。大律师续称,早前因心脏病发逝世、案中唯一伤者黄少鹏警长的口供表示,当时前往隧道途中听到电台叫支持,已知道孙伟良只是失踪而非“走犯”,但车上其它警员,包括被抢枪的警员未必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