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深圳湾口岸开通在即,据了解,口岸开通初期的头三个月按十七点五小时运作,何时实行二十四小时通关,将根据深港评估结果再协商确定。两地订于下月十三日进行联合仿真运作。
深圳湾口岸深港联合协调小组九日上午在深圳召开工作会议,就口岸运作、应急和深圳方面向港方供水电等具体细节问题进行磋商。深方组长为深圳市副市长陈应春,港方组长为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
在联合协调小组的大框架下,深圳市政府还成立了“一地两检”联合工作组、港方口岸区范围磋商、运作、应急机制、公共交通安排、水电气等物质供应、无线电信号及通讯安排、港方口岸区公共卫生及环境监测、大桥深圳段使用权和收益分享及维护维修安排等九个专责小组。
据了解,深方各专责小组分别与港方相对应的专责小组就口岸区域划分、口岸运作、口岸通关应急等主要问题达成共识:一,口岸运作开通初期(前三个月)按十七点五小时运作,何时实行二十四小时通关,根据评估结果再协商确定。二,两地初定于六月十三日进行深港联合仿真运作。三,订于六月二十日在深圳湾大桥进行恶劣天气和重大交通事故演练。
三事项须中央确定
由于大桥横跨深港两地,通行涉及的深圳与香港特区的法规制度存在差距,目前有三个问题急需中央协调统一确定。
首先是港方人员、设备进出的方案需要中央批准。目前,港方提出从深圳湾大桥进出人员及安装设备,但深圳海关和边检不同意。
其次,按照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深圳湾大桥七月一日开通后应是试运阶段,则出现深圳湾口岸如何定义的问题,需要国家确定。
另外,关于深圳湾大桥缺陷责任保修期内,深港双方施工人员、机械进出口岸区如何管理的问题,口岸办已与有关口岸查验单位进行了协调,制定方案并上报了国务院。(王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