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26日上午举行,由300名具广泛代表性的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将一人一票选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候任人。唯一候选人崔世安料可顺利当选,社会期望其能实践“传承创新•共建和谐”的参选理念,带领澳门社会共克困难、共创新机。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26日上午10时在路氹新城国际体育综合体——澳门东亚运动会体育馆C区二楼澳门国际会议中心举行。选管会25日上午10时在选举投票会场彩排,由工作人员模拟演练投票过程,检视每个环节的安排。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5名成员在场观看彩排过程。行政长官何厚铧也于上午11时到场巡视了解情况。
根据选管会安排,选委可于26日上午9时至10时期间,携同选委投票权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入场。循选委专用通道进场,现场设有茶点。选举上午10时开始,届时工作人员向选委派发选票,并由选委签收。在划票时,选委可选择在座位上或在会场两侧约共40个划票间划票。
选管会主席朱健表示,选举投票为不记名。与过往不同,这次选委必须使用由选管会提供的专用印章,在选票的指定方格内,由选委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划填选票。盖上专用印章,表示赞成;若选票上没有任何标识,视为白票。
选委开始划票,传媒须退场。选委完成划票,传媒重新进场;待选管会主席检视票箱后,选委开始逐一到设于主席台前的两个投票箱,投下神圣的一票。投票完毕,选管会主席开启票箱,工作人员点算两票箱内的选票数目。在完成进行唱票、验票后,选管会主席签署告示及宣布点票结果。
朱健表示,与上次选举不同(上次选举当日点票,翌日核算),这次选举在选管会完成点票,选管会主席签署告示及宣布点票结果后,总核算委员会即场核算选举结果,在确认无误之后,选管会主席将宣布选举结果,整个点票、核算在同一天完成。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唯一候选人崔世安须获得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半数选票,即超过150票才可当选。
25日上午彩排过程顺利,整个彩排按照原定计划在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若26日选举过程顺利,预计第三任行政长官候任人将在26日中午12时前由选委会选举产生,唯一候选人崔世安可顺利当选,将在管委会主席宣布选举总核算结果后,进场接受祝贺,并发表当选感言。
朱健25日上午在会场接受访问时表示,仍没有选委提出在26日请假。据悉,已有选委因不在澳门无法出席投票,将会请假,300名选委无法“满员”出席投票。
根据选举安排,若向终审法院就投票或核算事项提起司法上诉,须最迟于27日或之前作出。总核算委员会最迟于28日或之前将行政长官选举结果送交终审法院确认。终审法院完成审核后,最迟于8月3日或之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公布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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