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管局新规:退房必须参加公开抽签摇号
2008年12月31日 11:47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本报昨天A7版独家报道的《“假退房”省契税行不通》引发不少购房人的强烈关注,南京市房管局在昨天下午正式发文,规定所有的商品房(包括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鉴证备案后又解除合同的,必须参加公开的抽签摇号。
据介绍,出台这一新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房主为少交契税,将已经鉴证过的合同通过退房的方式,重新拿到房管部门进行鉴证,从而享受明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契税减免政策。根据新政的规定,凡是在1月1日以后鉴证的房产交易,均能享受到90平方米以下零契税、90到144平方米交0.5%、144平方米以上交2%,以及商铺等其他商品房交3%的优惠政策。
如果有房主在鉴证备案后又要解除合同的,根据昨日出台的退房新规,必须参加公开的抽签摇号,也就是说,一旦有别人看中你的房子,最终只能通过摇号的方式决定房子的归属,所以房管部门提醒一些房主,想通过“假退房”的方式省契税是完全行不通的。不过,房管部门表示,退房的价格依然由开发商自行制定,只要不超过合同上的原始销售价格,想卖什么价位都可以。记者还了解到,由于下月28日适逢春节假期,因此原定于每个月28日举行的退房抽签摇号将在1月份暂停一次,并顺延至2月28日举行。 (马祚波)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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