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8月6日本报独家公示了宣武区陶然亭街道住房基本保障试点工作中180户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名单后,今天,本报再次独家公示160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名单,公示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29日,为期15天。同首批公示名单一样,这160户申请家庭只有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并上报市建委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摇号购房。
对经过初审、复审以及初次公示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情况进行为期15天的媒体公示,让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接受社会监督,是本市5月24日率先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启动的住房基本保障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对以前老政策的“宽标准”和一次审核的“松准入”,试点政策中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细了,审核程序严了:申请家庭必须经过街道、区和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三级审核,居住地和媒体两次公示后,才能取得购房资格。
8月6日首批18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名单的公示,意味着本市保障住房“媒体公示”制度正式启动。这一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关注,叫好声不断。市民们积极行使监督权利,有的市民甚至“暗访”名单中“效益不错单位”的申请人。
此次公示的160户申请家庭,和首批公示名单一样,都是陶然亭街道住房基本保障试点工作收回的表格中,经过初审、复审和初次公示后,符合政策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
昨天,宣武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强调,媒体公示期内,如申请家庭被举报并经过核实后确属违规的,将取消此次保障住房的申请资格。因此,市民的监督至关重要,欢迎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宣武区监察局、宣武区住保办、陶然亭街道住保办举报、投诉。
近期,宣武区住房基本保障试点工作中符合政策条件的其他申请家庭还将陆续在本报进行公示。公示受理提示对举报者将予以保密
欢迎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宣武区监察局、宣武区住保办、陶然亭街道住保办举报、投诉。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宣武区将按有关规定对举报者和投诉者予以保密。
受理单位:
宣武区监察局(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8号,83976010)
宣武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宣武区鸭子桥路29号,83976784)
陶然亭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宣武区陶然亭路45号,6356812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宣武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情况二次公示名单
(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