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风暴今年又将进入新阶段。昨天,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税总局、发改委、工商总局共8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提出将在未来整整1年内,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覆盖房地产所有领域
建设部等八部委表示,未来持续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将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展开,要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
记者发现,八部委这次组织检查的范围相当全面,包括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此外,还将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同时,八部委表示会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并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八大部委各负其责
与去年9月由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三部委牵头开展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不同,这次的专项整治涉及到八大部委,目标是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整顿秩序的工作。
其中,建设部将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以及中介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则是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并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专项检查;审计署将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权钱交易行为;监察部将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另外,税务总局将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以及建立相关责任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发改委将进一步完善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企违规收费的监督管理,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问题。工商总局则是严格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把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作为企业年度检查的重点,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管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
除了明确分工,八部委还为长达一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
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参与部门还是整治内容,都表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今年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审计署和监察部的加入,代表着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将与房地产反腐工作结合起来,成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一环。
2007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时间表
阶段目标 开展时间 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2007年3月至4月中旬 制定工作方案;联合下发文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2007年4月下旬至2008年1月 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组织自查;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抽查;推广交流典型经验;八部门联合组织抽查;典型案例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 2008年2月至3月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李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