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获悉,女子闫某以能买到低价房为由,诈骗两名被害人总计88万元,被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
闫某今年56岁,无业。今年6月7日至7月6日间,闫某以能帮助他人购买低价房屋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于女士及蔺女士共计88万元。期间,闫某曾将伪造的1份产权证交由于女士作为抵押。今年7月12日,闫某被抓获归案。(张蕾 吴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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