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震一时的“广州物业维修资金第一案”——东悦居小业主状告开发商追缴专项维修资金案在市国土房管局支持下,最终获得成功,目前,开发商已将拖欠东悦居业主的187万维修资金全数存入政府指定的专用账户。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市政协副主席郭锡龄带领12位政协委员近日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问题进行了调研,期间国土房管部门、业主、法院、银行等方面都就此发表意见。
据介绍,广州市根据1998年广东省人大颁布实施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早于1999年8月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截至2007年9月底,全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总额达22.15亿元(含已使用的0.1446亿元)。
率先实行维修资金一户一卡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刘仲国表示,在追缴问题上,由于《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与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在专项维修资金缴交主体方面发生了冲突,前者规定缴交主体为开发建设单位,后者规定缴交主体为业主,继而引发了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对1998年10月—2003年9月期间专项维修资金缴交主体的争议,“广州物业维修资金第一案”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
刘仲国说,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开发建设单位拒绝缴交专项维修资金的,行政主管部门只能责令期限改正,无权强制追讨。为此,市国土房管局下一步将争取立法部门尽快解释法律适用问题,明确缴交主体,加快推进《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的立法进度,尽快制定和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同时,为了防止专项维修资金被挪用、侵占,广州在全省率先实行指定银行代管和“一户一卡”制度,业主可凭专项维修资金卡到银行查询资金使用情况,有效地保证了资金安全和合法使用。(记者李婧 通讯员陈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