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最近在重庆,一个小区的业主开始对经过小区的车辆收过路费,按照车型不同,价格也在1到10元钱之间。而对于这种做法,业主们还认为自己有“法律依据”。
收费员:你这个长安车收两块钱
司机:快点把票给我 我们很忙
收费员:发票没有 有收据。
这位收费的大妈就是小区的业主之一。她告诉记者,对过往车辆收取“过路费”是全体业主的决定,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小区道路的维护。业主们认为,这是即将在今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赋予他们的权利。但是过路的司机对此却并不认同。司机:不合理 他们收了钱又没有正规发票他们开的收据我拿回去报不了帐
重庆小区编后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业主们的这种行为并没有征得物价部门的许可,属于擅自收费,其实并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