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和市规划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稳定住房价格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七大措施抑制广州房价的过快增长。
张广宁表示,广州要在充分认清稳定住房价格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的同时,切实加强调控,尽快稳定房价,并进一步完善公平普惠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住房梯次消费和建设模式,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据悉,《意见》就努力增加住房供给、增加住宅建设用地储备和供给、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破房改造、加强市场调控和管理、简化审批流程等方面提出了七大具体措施。
张广宁强调,现阶段房价偏高、增长偏快已经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住房问题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他表示,广州市将采取综合调控措施,坚决抑制住房价格过快增长。张广宁说,稳定住房价格,从短期看是抑制房价涨幅过高,满足群众住房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从长远看是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根本要求。因此,广州将不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出发,努力稳定住房价格,使“居者有其屋”。
七大措施
一是加大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从2007年开始连续三年确保全市十区每年供应住宅用地5平方公里以上,其中2007年供应5.07平方公里,住宅供应总量达到建筑面积1250万平方米。同时,将制定相关措施积极盘活空置住房的销售。
二是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2007年开工建设保障型住房2.3万套,194.1万平方米,明后两年陆续交付使用。其中2007年投入15亿元建设廉租房,全部解决2005年在册的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问题。到2010年要建设经济适用房840万平方米、10.51万套,基本解决全市8.4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过法律法规确定的审批程序后,允许部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自有居住用地自建经济适应住房,并引导和激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参加公开竞争参与经济适用房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现有居住用地凡在今年内投入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并于今明两年投放市场的,除享受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关优惠政策外,政府还将提供优先服务和激励政策。加强和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包括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管理,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利用政府保障型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三是加大闲置土地收回力度,盘活再利用存量土地,增大老城区居住用地供应量。2007年,将公开出让16宗居住类闲置用地,规划建筑面积102.96万平方米;通过司法拍卖和公开出让盘活再利用16宗烂尾地,规划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合计在老城区增加供应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约1.5万套住宅。
四是加快推进老城区改造,改善人居环境。要围绕实施“中调”战略,政府主导,引入多种社会力量,加快城中村和危破房改造步伐。2007年将完成22.8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务,并启动荔湾、越秀、海珠区三个地块共17.65万平方米旧房连片改造项目。
五是加快用地和房屋建设审批,加快住房供应。政府要求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行政许可,简化办事流程,力求实现商品住房开发审批流程总体时间大幅缩短。
六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闲置土地、擅自变更规划用途、违规交易、故意延迟发售、恶意炒作、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七是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政策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土地出让、商品房供应量、基准地价、基准房价等信息,促进市场理性发展。(吴璇 欧阳永晟 周方 陈伟秋 穗府研 穗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