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单位集体户口满三年可购经适房
2008年03月01日 05:4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针对集体户口能不能购买两限房这一市民的疑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是北京市城镇户籍的一种形式,符合经适房准入户籍的要求。外地来京大学生毕业后,取得北京城镇户籍满3年,即可申请。
市建委这位负责人表示,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是北京市城镇户籍的一种形式,符合准入户籍要求。外地户籍人口因上大学来京,不能作为经适房的申请人。但毕业后,取得北京城镇户籍满3年的,是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按照北京市经适房新政策的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两大条件:一是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是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记者马力)
【编辑:闻育旻】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