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通过中介公司,花330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在签订买卖合同并缴纳了定金后,潘女士才得知,这套房屋因漏水被楼下邻居起诉尚未结案。因房主兰先生在售房时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海淀法院判决潘女士与兰先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向潘女士返还其代为保管的定金33万元。
兰先生以潘女士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为由曾提出反诉,中介公司也曾提出反诉,向潘女士索要中介佣金5万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兰先生在出售房屋前,应将该房屋的全部情况向潘女士进行说明。而中介公司作为专业中介机构,应对受托出售的房屋进行全面的了解。法院驳回了两被告的反诉,并作出如上判决。(张蕾 胡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