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校正常上课的高二学生,突然成了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强奸犯”。18岁的安阳少年张亚飞,彻底被弄蒙了。
高二学生莫名其妙成强奸犯
张亚飞家住安阳县柏庄镇长青屯村。4月24日中午,去派出所办事的村委会主任王国民,给张亚飞的父亲张希安打来电话:“你家张亚飞,啥时候犯强奸罪被判刑了?民警给了我两份‘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要求村里配合监管改造。”
张希安说,儿子在安阳市一所高中读高二,憨厚听话,从不惹事,学习也不错,不会干这违法的事。
张希安随即赶到了柏庄镇派出所。在“安阳县公安局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档案”上,长青屯村的“张亚飞”在2007年2月8日夜和另外几名青年,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不满18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档案上强奸犯照片“张冠李戴”
档案上,“张亚飞”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资料,和张希安的儿子丝毫不差。但照片上的人,张希安却不认识。张希安还发现,档案上罪犯的签名,也与儿子的笔迹不同。
担心有人和自己儿子的身份证重号造成这种错误,在派出所,张希安按照档案上的“强奸犯”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结果显示的正是他儿子张亚飞的资料。
张希安在档案所附的一份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发现“张亚飞”的父亲叫“张玉平”。随后,张希安了解到,邻村辛店东街村村民张玉平有个儿子叫张朋飞,小名也叫张亚飞,曾因“犯事”被安阳市解放路派出所抓获,后被判刑。
是邻村的“张亚飞”犯事被判刑
26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柏庄镇辛店东街村。在村民张玉平的家中,他的妻子说,他们有一个儿子,大名张朋飞,小名张亚飞,曾经在长青屯村住过一段时间,在去年曾犯了强奸罪,“被判了缓刑”。
张玉平的妻子表示,她听说了档案上两个孩子可能出现“张冠李戴”一事,但他们无能为力。
派出所将尽快还高二少年清白
28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最先出警处理此案的解放路派出所。
曾参与办理此案的副所长卢道民称,柏庄镇辛店东街村的张朋飞,确实在去年被打击处理过,当时在接受警方讯问时,他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而“盗用谎报”了与他同岁、家住长青屯村张亚飞的相关资料,再加上张朋飞当时未成年,尚未办理身份证,警方在网上比对时,也没有查到他的照片,阴差阳错造成了目前这种情况。
卢所长表示,会马上去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查阅调取相关卷宗,并重新传讯张朋飞补充了解情况,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澄清事实,还张亚飞一个清白。至于出错的那份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档案,也将作废。(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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