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母亲带着12岁少年出国“留学”,却遭遇两大难题:儿子跟不上学习进度,过不了语言关,没有信心考入当地的政府中学;母亲在孩子入学一年内,也不能出外打工。陪读妈妈在国外呆了9天后,不得不带着儿子黯然回国。
蒙受巨大损失后,陪读妈妈花费3年光阴,两度状告中介公司。法院两度支持了她的大部分主张,而陪读妈妈悲伤地感叹,儿子由此所荒费的学业又该用什么方式来“赎回”?
父母花巨款送儿“留学”
2004年5月,武汉居民林女士,听别人介绍,将小孩送到新加坡读中学,今后就能顺利进入国外高校,这样既节省了孩子的求学时间,也能节省大笔留学费用,于是琢磨着将12岁的儿子小蒙也送出国。她和丈夫黄先生,与武汉一家从事留学中介服务的公司签约:支付8万元“签证顾问费”,委托中介公司协助办理小蒙赴新就读及林女士陪读的签证事宜。中介公司确保小蒙进入政府中学,并尽力为林女士寻找工作。
2004年6月中旬,小蒙收到新加坡某语言学校寄来的《留学确认书》及《入学批准书》,其入学开课时间为当年的7月30日。到了2004年9月2日,中介公司还没能办妥小蒙的签证手续,陪读的林女士反而很顺利办妥签证手续,但林女士拒绝单独前往。
2004年11月26日,小蒙进入新加坡某语言学校学习英语。但这时,学习课程已接近尾声,小蒙学起来很吃力。而根据新加坡的有关规定,他想进入政府中学(相当于国内的公立重点中学),就得像国内中考一样,参加当年的政府中学会考,如果考不上,入学是很困难的(并不完全像中介公司承诺的那样,可以找路子加塞进校)。左思右想,小蒙很灰心,于是,在经历9天的短暂“留学”后,他与妈妈一起回国。
“留学”未成追索“顾问费”
儿子留学未成,林女士和丈夫开始艰难的维权之路。中介公司坚持认为,他们已依约履行了相关义务,是小蒙自己不能坚持而自行回国,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协商未果,2005年1月,林女士一家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签证顾问费”,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中介公司共收取了“顾问费”37360元,再加上林女士往返新加坡的机票11089元,由中介公司负主责,并按60%的比例,向林女士一家赔偿29070元。
林女士一家和中介公司都不服,均提起上诉。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认为:早在2003年10月30日,新加坡就修订了关于“陪读妈妈”工作准证条例,明确限定:凡2003年11月1日之后来新加坡的“陪读妈妈”,“应该以陪护自己的孩子学习为主,至少在孩子正式进入政府中小学学习的第一年内,不能申请工作”。而中介公司依然在合同中承诺“尽力为林女士寻找工作”,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中介公司负担。小蒙没按约定学完课程而自行退学,也应自担一部分损失。据此,武汉中院裁定,维持原判。
林女士一家不服,申请再审。2007年7月16日,武汉中院驳回其再审申请。
再打官司又获赔偿
其后,林女士一家又清理出没有在前案中涉及的其他经济损失,比如,小蒙父子往来新加坡的机票,以及在新加坡租房的押金、房租等,于是再度状告中介公司,要求其赔偿31484元的损失及其利息。
中介公司辩称:前案中,并没有遗漏处理黄先生、林女士、小蒙所受损失,这笔“新出现”的损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中介公司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新加坡关于“陪读妈妈至少在孩子正式进入政府中小学学习的第一年内,不能申请工作”的规定,对林女士一家构成了误导;此外,中介公司未能及时给小蒙办理出境签证,致使小蒙课程延误,也是造成小蒙终止学习的原因之一。小蒙单方终止合同,也存在一定过错。
日前,法院认定,本案中林女士一家主张的其余损失为22573元,与前案的诉请金额并无联系,因此,林女士一家对此另行起诉,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双方在合同缔约及履行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确认,这笔22573元损失,由中介公司赔偿60%,并支付相应利息。
“留学投资”要当心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更多的平民有了出国留学的经济条件和现实需求。这种“平民留学”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更需要留学中介机构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这时,与留学中介签订一份有质量的服务合同,尤显重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所张曙光律师、湖北诚明律师所的张伟律师建议,有出国留学意向的家长和学生,在观念上要将留学当成一个“投资项目”来经营。
首先,对中介机构进行“预评估”,看它是否正规、合法、有资质,绝对不能跟一个“皮包公司”做交易。在协商订立合同时,更要瞪大眼睛,比如,这个签约公司是否“张冠李戴”——先假借一个比较正规的公司来谈,签约时又莫明其妙变成这个正规公司的“二级部门”、“分公司”了;自己的要求,中介公司的承诺,都要尽可能体现在这份合同中,关键部分还要逐句推敲,避免产生歧义。再比如,在服务内容上,取得签证的方式,入学的具体时间,都要有一个明确、量化的标准;当然,还包括“延伸服务”,比如本案中妈妈“陪读”的性质,是专职陪读,还是可以适当打工的陪读?这些细节稍不注意,家长和学生就会吃亏。(记者 金文兵 通讯员 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