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作家富豪榜揭晓,郭敬明、于丹、易中天排名前三。该榜单的相关数据以图书版税为基础(11月6日《成都商报》)。
呜呼,我心目中的作家,如贾平凹竟然到了第25位。不该以个人好恶来判断榜单的公正,这点常识我倒有。既然该榜单以图书版税为基础,其公正性倒不必怀疑。虽如此,笔者亦认为,根本不必把作家富豪榜当一回事。
据悉,排名第一的某作家一部小说,“经过一个‘五一’黄金周,该书销售即达100万册”。该作家巡游式的签售中,所到之处少男少女纷纷为之倾倒。这里,纯作家们也不必艳羡,须知他的畅销,是因为他不把书当成书卖。
此类新锐作家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功夫在书外”。切莫以为,他们泡吧、赛车、洗桑拿只是娱乐,其实,这是他们吸引公众眼球的重要手段。我们知道,在国外活跃着一些所谓公众人物,此等人物,既不唱歌,又不演戏,然而却频频出于高档场合,收入恁高,风光无限。为何?因为他们以自己的言和行,赢了世人的关注,并被称为“社会名流”。在他们的粉丝眼里,此等人物就是放屁也是香。这样的人物若在大庭广众下不大声放屁,反倒不是他们了,也就没有追捧的价值了。
再说个别新锐作家,他们真的是在搞创作吗?且不说创作是很辛苦的,哪有那么多时间娱乐?就说,若他们真的看重创作,会走上抄袭这条无耻路吗?他们的书之所以畅销,是因为他们、他们的生活方式,已然成了一种时尚。而那些买他们书者,又有几个会真正认真地阅读一遍?媒体讲有效发行,他们的书又有多少有效阅读?有名气在此,即使不出书,拔几根头发,说不定一样有人追捧。
故而说,不必对这类作家的作品“畅销”感到奇怪,更不必因为他们身居排行榜前列,而否定纯作家,而颠覆我们心中纯洁的文学梦。
若以收入相比,鲁迅当年可能不及黄色小说家,但我们能因此否定鲁迅的价值吗?只盯着作家富豪榜上的财富数字,可能会造成我们的认识误差。(乔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