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披露:央行为商银支付改革成本达2.1万亿
2008年03月06日 09:4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在小组发言时透露,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工、建、交等商业银行改革所支付的成本约为21000亿元。
马经表示,在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之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最终买单的都是中国人民银行。到现在为止,央行为中、工、建等金融机构付出的改革成本达到21000亿,这主要包括几次注资和不良资产的剥离。
资料显示,早在2003年10月份,国务院已经决定将部分外汇储备注资商业银行,并选择了中行和建行作为试点,这两家银行共获得450亿美元注资,2005年工商银行获得150亿美元注资。虽然注资人是中央汇金,但这笔资金是记在央行的账面上。而在不良资产的剥离方面,2004年5月22日,中行和建行分别剥离1400亿和569亿元不良资产,6月21日,中行和建行再次剥离不良资产共计2787亿元。
其实,国家也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过程中获得收益。马经表示,目前这几家银行经过改革都已经上市,这几家金融机构通过溢价、分红、缴税创造的效益是31000亿,由此计算,2.1万亿投入所取得的收益为1万亿。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和农业银行的改革重组正在进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光大银行已经获得200亿美元的注资,农业银行的注资规模尚未确定,外界传言农行注资将达到400亿美元左右。(记者 苏曼丽)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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